黄建办〔2010〕24号
委属各局、办、站(馆、中心、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黄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黄机关事务文〔2010〕5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2010年,是“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的最后一年,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全省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油、用气指标是要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委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分解用能指标,确保实现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
(一)认真落实日常节能措施
一是认真抓好节约用电。委系统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提倡在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推广照明系统节能技术应用,倡导节能照明习惯,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坚持随手关灯,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智能调控装置。抓好办公设施设备节能,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禁止各科室工作人员使用电水壶等工具烧开水。
二是大力推进节约用水。要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合理实施办公区绿地和景观浇灌,严禁采用漫灌方式。严禁在单位冲洗私家车,新建、维修改造项目须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三是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里程定额管理和考核。
(二)强化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积极采购清单外节能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力度。
(三)做好资源循环利用工作。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
(四)建立能耗统计、预警机制。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要结合年度、季度统计数据做好节能形势分析和目标预警预测,提前制定预案并及时实施调控措施。对于能耗较高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控,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措施,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并建立相应的协调监督机制,确保本单位的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开展宣传培训。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等活动,加强能源资源国情教育,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要按照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对发生严重浪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委办公室会对节能减排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