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2009〕103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
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办法(试行)》(鄂建〔2009〕52号,以下称《办法》),今年是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年。为认真做好首次年度考核工作,真正做到以考促创、以考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分工
(一)考核范围:大冶市、阳新县。
(二)责任分工:市建管委负责组织对大冶市、阳新县“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厅备案并全省通报。
二、考核内容
《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城市类)创建年度考核表》(《办法》附件二)规定的八项内容(详见附件)。其中,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面积考核红线宽度在20m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建筑业总产值考核市、县本级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总产值。
三、考核材料
(一)2009年“楚天杯”创建工作小结1份(报市建管委)。
(二)《2009年度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表》(见附件)一式5份(报市建管委1份并附电子版、供现场考核使用4份)。
(三)佐证材料
按照《办法》第四条“考核依据”明确的内容和下列要求提供。
1、合订册1份(即按照上述八项指标顺序装订的佐证材料合订本,报市建管委)
2、分册1套(即按照上述八项指标分开的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本,供现场考核使用)。
四、考核的时间及程序
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总结阶段(2010年1月10日—20日)。由各市、县按照上述考核内容组织进行自查总结和分析,填写《考核表》,备齐佐证材料,并于1月15日前将自查小结、《考核表》和佐证材料按照上述要求报送市建管委。
(二)现场考核阶段(2010年1月20日—25日)。由市建管委组织考核组赴大冶市、阳新县进行现场考核,并确定考核分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年度考核是《办法》修订后首次进行的考核工作,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二)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好考核工作。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和佐证材料,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工作,以及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将按照《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建军(市建管委城管办),电话:6269281、传真:6280920
附件: 2009年度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核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