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文〔2008〕22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市场行为,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鄂州市安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在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的通知》中,其审查资格定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类(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为保障我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从即日起,我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应委托鄂州市安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审查结果不予备案。
二、我市建设工程应按建设部规定的工程项目设计规模,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严禁审查机构超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报我委备案。凡在建设部和建设厅通报中降低资格或审查问题较严重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单位不应委托其进行图审业务。
三、未经审查的工程施工图,不得使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涉及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设计变更,必须由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