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文〔2009〕12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系统对口支援汉源县智力技术支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09〕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灾区农房重建的技术指导工作,省建设厅要求各地派遗技术人员赴汉源县进行对口支援。经市建管委研究,决定从市区及大冶市、阳新县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四川省汉源县农房重建,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派遣人员数量: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派遣1名人员。
二、派遣人员条件:具有工民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两年以上施工现场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对口支援地点:四川省汉源县宜东镇、永利乡。
四、对口支援时间:暂定一年。
五、待遇标准:派遣人员在汉源县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负责;食宿、交通等补助经费比照援建人员标准,按季度报省援建办汇总核定后,由省财政厅核发。
大冶市、阳新县必须于5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派遣人员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报市建管委村镇建设科。联系人:骆进,联系电话:6251518。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