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项目经理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挂靠现象,市建管委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项目经理和总监行为。一是在投标过程中规范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将过去只审查验证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证件调整为除验证证件外还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到资格审查现场,公开验证其真实身份。凡项目经理和总监不能到场接受验查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监察。建筑市场管理人员根据中标单位申报的项目经理和总监名单定期到施工现场抽查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场情况,对一次现场检查未到位,要求说明原因,两次现场检查未到位提出警告,三次现场检查未到位给予通报并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和总监,严重的责令中标单位退场,依法重新选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