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创建[2007]5号
各城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推动我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五月份开始,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月创建工作例会由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城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务必参加。必要时各城区(开发区)创建办主任、爱卫办主任可列席会议。
二、创建工作例会定在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事先向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
三、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各专业督导组每月要向例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创建工作对策。
四、每次例会结束后,市“双创”办要将创建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黄石军分区五大家主要领导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以推动和促进我市创建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