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组成的专家组,依据《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于2008年6月13日至14日对黄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现场预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黄石市政府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并实地考核了初检企业(单位)和小区。考核专家组认为,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申报资料完整,数据可靠。基础管理和定量指标考核均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经考核,黄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现场预评审得分99.5分(总分104分),通过此次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
考核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节水城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基础管理扎实,重点突出、成绩显著,通过开展节水城市创建,把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人民群众良好愿望统一起来,最大限度的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广大市民热爱城市、建设城市的热情。并以一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持续进行城市建设,城市形象今非昔比,在全省树立了样板和标杆。
同时,希望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利用的通知》精神,提升节水型企业的节水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中水质安全的监督、监测和管理力度,加快阶梯式水价实施工作,保持城市节水管理机制的稳定性,以与时俱进和创新的理念深化节水工作,巩固和发展黄石市的节水成果,提升城市用水管理水平,为黄石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水和谐的环境建设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副市长罗光辉在表态发言中说,建设环境友好、百姓宜居、生态自然的城市,是黄石市的永恒追求。我市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牢固树立节水理念,把黄石的节水工作凝固在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上,一步一个台阶,争取在2008年创建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给黄石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6月30日前,省建设厅、发改委将联合向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呈报黄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