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办〔2010〕23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及时发现、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市建委《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黄建办〔2010〕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7月12日—7月23日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规程》(DB42/535-200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0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实施及专家论证的贯彻落实情况。
1. 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 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 脚手架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4. 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是在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查看工程实体安全,结合查看安全内业资料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
第一组:负责团城山开发区、老下陆在建工程的检查
组长:余 燕
成员:王立元、杨策华、佟炳亮、张 斌
第二组:负责西塞山区、新下陆在建工程的检查
组长:阮洪全
成员:周佑兴、曹文斌、胡继文、卫学忍
第三组:负责黄石港区、花湖开发区在建工程的检查
组长:刘一民
成员:喻韶州、乐慎义、方立坤、吴 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切实履行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狠抓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各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对照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内容和检查表要求,对本单位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责任追究,实施约谈。此次检查将对检查考评为不合格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其列为市、县级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和项目。对检查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施工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需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建设管理局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于7月26日前报市建委安全站。我委将在月底对各地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