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创建〔2006〕8号
关于调整“双创”工作综合检查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城市各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完善“双创”工作检查考评机制,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市、区结合、日常检查与综合检查结合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对“双创”工作月综合检查考评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内容
综合考评分为三个系列,即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城管执法考评、市职能部门考评。
二、检查考评方式
(一)城区综合考评包括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社区背街小巷环境两个部分
1、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考评范围为各城区(开发区)清扫保洁招标路段,每周由市城管执法局对各城区(开发区)的招标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摄像记录,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评分,90分为达标。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被检路段的排名,各路段得分加权平均计算的综合得分结果作为各城区考评排名依据。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各路段的扣分情况,按照一分一元钱的标准,从相关城维公司的拨款中计扣。
2、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考评由各城区(开发区)负责,由区创建或城市管理部门每月对所辖社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于每月20日前报市“双创”办、市爱卫办,市“双创”办、市爱卫办对上报结果进行抽查确认,抽查内容针对不同阶段的突出问题而确定。如:检查重点为清理“牛皮癣”和暴露垃圾时,在被检社区发现“牛皮癣”或暴露垃圾,就视为不达标社区。每月根据抽查结果计算出社区环境达标率,作为各城区(开发区)考评排名的依据。
每月由市双创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一次综合检查,由市领导及市双创办、城管执法局及各城区负责人参加,主要进行工作抽查和点评。并根据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社区背街小巷环境考评排名情况(各占50%分值)评出城区月综合考评名次,排名结果进行通报。
(二)城管执法管理考评
城管执法管理考评每月由市城管执法局对直管的主次干道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被检路段的排名,加权平均后得出各执法大队的名次。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各路段的扣分情况,按照一分一元钱的标准,从各执法大队的经费中计扣,并将排名结果进行通报。。
(三)市职能部门考评
根据《黄石市“双创”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黄创建〔2005〕3号)文件要求,由市双创办对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双创”工作任务或“双创”领导小组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进展情况每季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调整后的检查考评办法从九月一日起开始施行。
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