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调查活动的通知

http://www.hsjgw.gov.cn2009-4-10】【打 印发布人:pf浏览次数:1242

黄建管办〔2009〕15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含外地来黄)企业:
  为了掌握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按照省建设厅鄂建文〔2009〕51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09年4月9日至5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重点调查在建住宅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业企业、包括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黄石市,且在黄石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含外资、中央和部队),以下简称市内和市外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一)在建项目、市内市外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市场行为。
  (二)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情况。
  (三)企业是否发生过“建质〔2007〕257号”文中划分的“一般事故”以上事故,含一般事故(死1人以上的)。
  (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情况。
  (六)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五大员组成的项目班子是否完整,现场人员和项目档案登记备案的证件是否一致。
  (七)2008年完成施工总产值情况(房建、市政、装饰装修、公路、管道、园林、铁路等按资质类别分项统计)。
  (八)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
  (九)市外企业在我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延续备案手续情况。
  三、调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按照省建设厅文件要求,本次调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建管委负责黄石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调查情况资料汇总和检查本地区工程;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和调查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调查情况资料汇总,并组织开展检查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和建筑企业。调查的方式按照企业随项目走,企业有多个项目在同一市的只填报一次,一个项目由多个企业分包的,由总包企业负责填报,一个项目由多个企业联合承包的,所有企业必须填报;整个调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填报阶段,4月9日至4月14日。凡调查本辖区的市内和市外企业收到通知后,按以下方式和时间的要求做好调查工作。
  1、黄石市辖区内市内和市外企业,应对照调查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分别填写附表1(《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企业填报表》)、附表2(《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工程项目填报表》),企业和项目所要填报的附表均为一式四份,其中企业、项目自留1份,上报市建管委市场站和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各1份。4月14日前,本市的市内和市外企业将自查调查统计资料上报到市建管委市场站。
  2、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市(县、区)内和市(县、区)外企业自查报送的附表1(《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企业填报表》)、附表2(《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工程项目填报表》)的资料进行汇总,要求企业和项目所要填报的附表均为一式四份,其中企业、项目自留1份、上报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建管委市场站各1份。同时,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地区企业上报的自查调查情况进行复核、汇总和抽查工作,填写附表3(《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统计表》)和附表4(《市外建筑业企业进黄备案调查情况统计表》),于4月14日前将本地区调查结果总结及建议一同上报市建管委市场站。
  (二)第二阶段:复核统计、上报资料汇总阶段,4月15日至23日。4月15日至21日,市建管委市场站对全市所有企业(包括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上报自查资料进行统计调查情况进行复核汇总。4月21日至4月24日,市建管委将组织调查组人员到黄石市(包括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部分在建工程现场,抽查建筑企业上报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的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和整改的结果以及对抽查企业的反馈意见,连同企业填报的附表1、附表2,加上附表3(《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统计表》)、附表4(《市外建筑业企业进黄备案调查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后,上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三)第三阶段:为调查结果公告、公示阶段,4月24日至5月4日。迎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检查组来我市检查、复查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对部分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抽查和调查结果公告、公示。
  四、具体要求
  1、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对本辖区的建筑市场秩序、企业市场行为进行调查,确保准确、完整地了解、掌握本辖区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和市外企业在本地的备案登记情况,探索一套行之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强化对外地企业备案管理的有效办法,按时完成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调查任务。
  2、凡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按时提交调查表的单位和企业,市建管委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要求填报;对发生违法违规和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将在当地媒体上曝光;市外企业没有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或超过备案有效期(满一年)的,要责令其在一周内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对既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也不接受调查的企业要依规给予处罚,视其违规情况分别给予向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停止其在我市承揽工程或清出黄石建筑市场的处罚,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议停止其在我省承揽工程或清出湖北建筑市场。
  3、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调查人员,要负责对调查本辖区的市内和市外企业上报提供的数据要进行严格的筛查和核对,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得弄虚作假,要确保本次调查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本次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工作结束后,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将调查汇总情况在建设厅网站上公告、公示。
  5、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和建筑收到本通知后,请在一周内将负责调查人员的名单及电话报送市建管委市场站。
  五、黄石市2009年全市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秩序调查组组成成员
  组  长:张路元
  副组长:熊福定、肖惠萍
  成  员:李松林、袁泽胜、伍红凤、喻可、袁浩
  联系人:喻可、袁浩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4-6525118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5号
  附表:
  1、《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企业填报表》
  2、《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工程项目填报表》
  3、《2009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调查统计表》
  4、《市外建筑业企业进黄备案调查情况统计表》
  以上附表可在黄石建管委网站下载:www.hsjgw.gov.cn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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