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黄石市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http://www.hsjgw.gov.cn2005-4-17】【打 印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2322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黄石市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外省建筑业企业须有湖北省建设厅进鄂登记备案证明;
2 工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函;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近二年未发生工程建设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6 企业近二年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市场行为良好证明;
7 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任命驻黄石市负责人和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
8 企业法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银行出具的近期流动资金证明;
9 企业拟进黄石市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经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证书及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进黄石市人员名册;
11 企业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2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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