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委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安排
委系统各级党组织、机关各支部:
根据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提高认识,端正思想,进一步增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分析评议工作不走过场;正确把握政策,讲究工作方法,防止活动出现偏差。切实做到坚持标准重剖析,务求实效出成果。现将委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继续抓好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开展谈心活动,严格对照检查,突出民主评议,明确努力方向,坚持边查边改。
二、时间安排
第一,广泛征求意见(从3月21日至3月31日)
按照面广、心诚、言实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普遍征求意见与重点座谈的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以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
1、发放征求意见表至市分管协调市建管委系统的领导和部门、直属各单位、城市各区建设局、行业管理部门、服务对象(3月24日);
2、分层次、分类别召开座谈会,有重点的征求意见。
①召开城区分管区长、城建局长座谈会(3月24日上午);
②召开直属单位与行业管理部门座谈会(3月24日下午);
③召开本单位群众座谈会(3月25日下午);
④召开本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座谈会(3月25日下午);
⑤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委机关召开座谈会的对象主要为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部分社会群众)(3月28日下午);
委属"三局三办"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各支部要向党员个人征求意见,党员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每个党员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3月23日至3月28日)。
4、在建管委机关设置意见箱,公开意见收集电话。
委属"三局三办"每个党员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员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各基层党组织要向党员个人征求意见,上级相关部门要主动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的意见,直接服务社会的部门和单位还要注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同时,还要主动征求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注意听取离退体党员干部的意见,征求意见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样表附后)、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进行,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收集、梳理,分别形成对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除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以外,都要原汁原味地反馈。对普通党员的意见,由所在支部负责人反馈;对党员中层干部、党支部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党委(党组)主要同志与督导组沟通后反馈;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督导组与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沟通后反馈。
第二,交心谈心(3月28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实际,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组织党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1、委党组书记、主任程焱林分别与党组成员或班子成员以及直属"三局三办"主要负责人谈心(3月28日至3月31日);
2、委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中的党员谈心(3月28日至3月31日);
3、"三局三办"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三局三办"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与党员谈心(3月28日至3月31日);
4、各支部书记有针对性地找党员谈心,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普遍的谈心活动(3月28日至3月31日);
5、各支部书记或支委有针对性地找部分群众谈心,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3月28日至3月31日)。
第三,对照检查(4月1日至4月5日)
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行业(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找问题,对照征求到的意见找缺点,对照典型找差距,对照岗位职责找不足,认真进行自我检查和党性分析,并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党员个人要重点查理想信念牢不牢、宗旨观念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遵纪守法严不严、先锋作用好不好,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查发展观是否科学、政绩观是否正确、群众观是否牢固、廉洁自律是否过硬,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剖析思想根源。总结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检查思想认识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往前追溯,切实做到"四多四少"即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实话,少讲空话;多讲自己,少讲别人;多讲主观,少讲客观。"三个写清楚"即写清楚存在的问题、写清楚产生问题的原因、写清楚今后努力的方向。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不得少于2000字,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不得少于4000字,离退休、年老体弱、撰写材料确实困难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后可不撰写分析材料(4月3日前完成)。
要注意党性分析材料的初审把关,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所在支部负责人审阅;党员中层干部、支部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同志的分析材料,由领导班子分管成员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同志审阅;领导班子主要同志的分析材料,由督导组审阅。党性分析材料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认真进行修改(4月5日前完成)。
第四,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4月6日至4月10日)
1、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适当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上每个党员按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进行党性分析,逐个讲,互相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与本年度的"两评"工作结合起来,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要求机关党员参评率达100%,企事业单位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4月6日至4月7日)。
2、党组和"三局三办"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与2005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合并召开,吸纳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列席,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党组的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和市督导组派人参加,委党组成员参加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月8日至4月9日)。
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市、委、局、办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10日)。
第五,提出评议意见(4月11日至4月15日)
开展民主评议后,各单位要根据党员个人讲话、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肯定党员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出整改的方向。普通党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提出由单位党委(党组)会审核;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由党委(党组)会负责提出,督导组审核。并填写统一的评议意见表(附表样二)。
第六,反馈评议意见(4月16日至4月19日)
如实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特别要提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对评议中反映出的个别党员比较严重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调查核实。
1、普通党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支部负责反馈(4月16日);
2、党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评议意见,由领导班子成员反馈(4月16日至17日);
3、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4月17日至4月18日);
4、领导班子主要同志的评议意见,由督导组反馈(4月19日)。
第七,通报评议情况(4月20日)
1、各支部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努力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4月20日);
2、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党委(党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0日)。
第八,搞好转段小结(4月23日前完成)
要认真组织第二阶段工作的"回头看"。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本阶段的工作,形成总结材料,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经市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同意后召开转段会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分析评议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制订具体的活动安排意见,精心布置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做到征求意见范围要广,交心谈心要诚恳,反馈意见要原汁原味,对照检查要深刻,民主评议要认真。
2、把握政策,领会精神。突出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学习与分析评议相结合,自己找问题与群众提意见相结合,领导带头与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边评议与边整改相结合。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坚持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坚持边整边改贯穿始终,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教育,营造氛围。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正确引导,消除思想顾虑,正确对待群众提出意见。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户外广告以及党员活动室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简报、信息和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系统内分析评议、边评边改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经验,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