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http://www.hsjgw.gov.cn2009-6-11】【打 印发布人:pf浏览次数:1345

                                    黄建管文〔2009〕16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建管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黄建管文〔2009〕11号)的要求,市建管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于5月11日至23日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检查共抽查了市区40项、大冶市2项、阳新县2项共计44项工程(其中公建项目8项、住宅工程34项、市政工程2项),建筑面积共50万平方米。检查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组现场查阅了有关资料,分别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讲评,针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书16份、执法建议书1份。
  本次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有所增强,能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单位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多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较好,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以及建筑节能工作继续全面开展,尤其是由黄石市祥瑞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施工、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怡安花园3#商住楼,黄石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浙江凯翔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东风路地块一期A区A1和A2栋,黄石华厦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黄石华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北京众恒监理公司监理的阳光大厦商住楼,大冶检察院建设、黄石市扬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大冶经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工程公司监理的大冶检察院办公楼主体结构工程等工程感观较好,质量水平达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建设单位
  1.少数项目施工许可证许可日期已到期,未及时补办延期手续。例如:黄石电力集团公司开发的黄电家园1号楼、黄石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丽岛•半山华府48#、49#楼。
  2.擅自变更墙体保温材料及保温方式比较普遍,少数项目未送原图纸审查机构重新审查。例如:黄石裕华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青山湖裕华城7号楼。
  (二)勘察设计单位
  1.道路工程无勘察报告。
  2.大部分住宅工程建筑节能热桥处理无大样图,未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三)施工单位
  1.有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到位,主要专业工种无上岗证或持证不全。
  2.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规范配备不齐,有的没有配备。
  3.大部分工程项目部未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人员无有效机制约束施工行为,使工程质量产生波动成为通病。
  4.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未完全掌握和准确运用,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没有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分部、分项、隐蔽资料缺项、漏填现象较为普遍。
  5.施工前技术准备不充分,专项施工方案编写不齐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
  6.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未做坍落度试验。
  7.对规范、标准的掌握不够,导致砼同条件试块的取样、留置、养护,统计评定等方面不符合规范要求。
  8.部分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进行检定。
  9.施工日记简单,不能反映施工过程生产情况。
  10.墙体节能保温层厚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情况普遍存在。例如:黄石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黄电家园1号楼、中国十五冶金建设公司施工的金枣苑•月亮湾二期3#楼、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施工的名流天地1#楼(保温样板间)、黄石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名流天地5#楼(保温样板间)。
  (四)监理单位
  1.外地监理企业在我市大型小区,高层住宅与公共建筑市场占了比较大的份额,这些监理公司履行监理质量行为规范,资料完整,人员配备齐全,管理水平较高。例如: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东风路地块一期A区A1和A2栋工程、湖北合联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黄电家园1号楼工程体现出较高的管理水平。反观我市监理龙头企业,如黄石华信监理公司(甲级)和黄石建设监理公司(乙级),监理行为履行情况项目差异化明显,各项目现场管理水平与力度参差不齐。其他监理公司普遍存在持证上岗专业人员较少,没有配备相关办公设备仪器,现场质量管理与资料管理混乱,旁站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客观上阻碍了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再次提升。
  2.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全,持证不全。
  3.监理规划、细则编制深度不够。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方式控制手段、措施等及旁站方案质量控制要点不够明确,有的工程没有编写监理细则及旁站方案。
  4.监理日记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监理工作状况,有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定期阅读监理日记。
  5.部分监理单位书面质量监理通知较少,不能及时处理现场质量问题。
  三、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由湖北联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湖北联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联创湖滨大酒店项目项目负责人均未到场,仅派聘用人员参加,并且有关资料无法提供,上述三公司领导质量意识淡薄,对本次质量大检查极不重视。
  2.黄石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湖北合联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黄电家园1号楼,中国十五冶金建设公司施工、黄石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金枣苑.月亮湾二期3#楼,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施工、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监理的名流天地1#楼(保温样板间),黄石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武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名流天地5#楼(保温样板间)保温层厚度均未满足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有关规定,监理公司未下达相应整改通知,也未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3.阳新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阳新县富川家苑7#楼,监理质量管理资料与质量控制资料严重缺失,质量责任行为亟待加强。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质量通病防治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图纸节能要求,必须按照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与设计施工图纸的规定与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工程标准。
  2.监理单位应按监理规范的要求配备监理机构人员,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并认真执行。认真按照监理规范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并作好记录,签字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要及时组织施工各阶段的质量验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不得对不合格的检验批签字认可。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汇报。
  3、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把好每个检验批质量检查和验收关。结合工程特点,在提升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制定有效的装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等施工措施,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4.设计单位应优化建筑节能设计方案,应从房屋节能效果与资源投入两方面综合考虑,不断降低建筑节能施工成本,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打好基础。
  这次检查结束后,市区、大冶市、阳新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相应处罚,切实将规章制度落实到行动中,同时要充分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迎检工作,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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