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下发了《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纪发〔2007〕8号)。4月12日下午,市建管委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鄂纪发〔2007〕8号文件精神。大冶市、阳新县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人,全市10家招标代理机构和委属三局三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鄂纪发〔2007〕8号文件的出台对规范招投标活动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真正吃透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市建管委副主任左名幸同志讲了七点意见:一、原则上所有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个别项目确需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报建管委核准。二、拦标价的编制以国家或省出台的定额造价为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三、强化投标人资格后审制度,原则上不再实行资格预审。四、评标环节相关问题:一是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按黄建管〔2005〕102号文和黄建管〔2005〕117号文执行。二是商务标的权重不宜低于70%。三是商务标投标竞争下浮率问题,房屋建筑工程取值最低宜为-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取值最低宜为-7%。四是商务标的扣分问题,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价均实行扣分制,但高于与低于评标价的扣分值相差不宜高于2倍。五是关于优良工程加分问题,以近两年内投标项目经理创优良工程为准,宜在综合标的分值中占20分,具体为获鲁班奖加6分,获楚天杯加4分,获市铜都杯奖加2分,获市优良工程奖加1分。五、投标人投标实力证明问题,一般不得少于投标总价的20—30%,以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向招标单位打入现金为准。六、严禁阴阳合同。七、文本规范问题,为便于审查,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载明业主单位、招标方式、资信证明、工程概算、工程名称、资格审查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