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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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办〔2010〕32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检测单位及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行为,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巡查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委托机构对检测机构的监管情况;
  (二)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履行职责情况,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质量控制情况;
  (三)检测机构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全数检查自有在建项目和附表规定的内容,于9月1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专项抽查。对辖区内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情况书面报省建设厅,9月下旬前完成。
  (二)时间安排

913

星期一

上午

大冶市

下午

阳新县

914

星期二

上午

1、黄石天圆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黄石市颐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黄石益服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下午

1、黄石市扬子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

2、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3、黄石市中福鸿翔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

915

星期三

上午

1、黄石市华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大冶有色建安公司商品混凝土试验室

3、黄石宏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下午

1、黄石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

2、华新混凝土(黄石)有限公司试验室

3、黄石天实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

  三、工作要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及委托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地要在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有关责任主体履行质量检测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行为的规范性。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照有关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要求进行记录和公示。
  联系人: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李强
  地  址:黄石市大道862号
  电  话:6241190
  附件: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查用表(可在黄石市城乡建设信息网:www.hsjgw.gov.cn下载)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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