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办〔2010〕26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住建部《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质安函〔2010〕2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0〕49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委结合全市建设工程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通知》(黄建办〔2010〕20号)要求,全市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部结合各自的实际,积极开展了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内容进行部署,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进行了宣贯。二是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了隐患排查,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四是对“超高、超大、超深”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方案按要求进行了专家论证,施工现场技术交底情况和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基本到位。五是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及演练状况较好。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阳新县建设局、江天建设集团公司、有色建安公司、华厦建设集团公司等。
二、存在的问题
1. 少数施工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如制订落实活动方案,未对项目部转发文件,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未及时将汇总情况上报等现象。
2. 部分施工现场未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制订专项方案或制订的方案无针对性或方案未经报审就进入施工程序。
3. 有少数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无证上岗,有的证件过期仍在使用。
4. 部分施工现场“带病作业”,对存在的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存在“冒险”和“侥幸”现象。
5.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落实情况不到位,大部分工地未开展入场教育,班前活动和技术交底现象时断时续,随意性大,且无任何培训、交底记录。
三、整改措施
1. 进一步落实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参建主体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没有按要求抓落实的单位要认真抓落实,没有开展自查的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对自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彻底予以整治。
2. 加大湖北省两个“安全规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规范的宣贯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特别是需要专家论证的,必须强制执行先论证后施工的原则。
3. 继续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结合,及时做好各类台帐登记,抓好预防和过程控制工作,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