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双迎”城建重点工程巡查督办制度》的通知

http://www.hsjgw.gov.cn2010-5-22】【打 印发布人:pf浏览次数:537

黄建〔2010〕58号

委属各局、办、站(馆、中心、所),机关各科室:
  现将《“双迎”城建重点工程巡查督办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双迎”城建重点工程巡查督办制度

  为营造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暨黄石市建市六十周年(简称“双迎”)活动环境,加快“双迎”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决定对“双迎”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巡查督办,确保各项工程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督办的范围
  巡查督办城建重点工程包括委牵头负责的“双迎”项目、城市亮化工程、道路广场的市政园林设施、委协调配合的其他“双迎”项目。
  二、巡查督办的内容
  1. 委牵头负责的“双迎”项目:督办各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项目进度表和时间节点推进,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存在的矛盾问题。
  2. 城市亮化工程:督办各城区亮化工程进度,亮化设施维修是否到位,协助审定亮化设计方案。
  3. 市政园林设施:巡查30条道路和10个广场及城区的市政园林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汇总、反馈设施缺陷情况,督办相关部门和城区及时整修到位。
  4. 委协调配合的“双迎”项目:督办各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项目进度表和时间节点推进,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存在的矛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
  三、巡查督办的时间
  1. 委牵头负责的“双迎”项目实行全天候巡查督办,每天保证早上7:30、下午17:30两个时间节点到施工现场巡查一遍。
  2. 城市亮化和市政园林设施工程按各自分工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阶段性重点督办的工程,每周巡查不少于3—4次。
  3. 委协调配合的“双迎”项目每周赴现场不少于1次;市领导督办的重点项目,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
  4. 其他类工程项目,遵照市领导、委领导要求,随时开展巡查督办。
  四、巡查督办的责任主体
  委牵头“双迎”项目由委“双迎”办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巡查、城市亮化项目由委城管办负责,委协调配合“双迎”项目由委城建办负责;城建志愿者活动由委办公室负责。
  五、巡查督办的要求
  1. 重点项目日查日报。委“双迎”办每天要对委牵头的“双迎”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现场施工人员数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对照预定项目进度表进行督办,当天碰头分析情况,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2. 其他项目周查周报。其他项目按巡查频率要求进行巡查,每周对项目进度进行碰头分析、汇总,提出加快项目进度的意见建议,报委相关责任部门汇总。
  3. 其他类工程项目,遵照市领导、委领导要求进行巡查督办,并及时及馈工作情况。
  六、巡查督办的考核
  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委系统城建重点工程巡查督办工作的考核工作,“双迎”活动结束后对各责任部门巡查督办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委系统内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双迎”工作考核范围。
  七、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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