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创建[2006]7号
关于印发《黄石市整治城市“牛皮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治理城市“牛皮癣”,根据市领导意见,现将《黄石市整治城市“牛皮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二○○六年七月六日
黄石市整治城市“牛皮癣”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建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写行为,是久治难愈的城市管理顽症,已成为屡禁不止的城市“牛皮癣”,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商业广告秩序,误导广大市民及消费者,引发多种犯罪,而且严重的影响了我市的市容市貌,损害了我市的对外形象,为了彻底整治和打击这种不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决定从七月份起对全市乱贴,乱画和乱涂写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双创”工作目标,集中时间,广泛动员,多管齐下,开展以打击和整治城市“牛皮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城市“牛皮癣”活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双创”办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成立以城管、公安、工商、园林、市政、房产、交通、信息、新闻媒体、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抽调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成立“牛皮癣”窝点查处整治专班。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黄石市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居民区。
(二)整治内容: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等地方乱贴、乱画、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
四、职责与任务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对制、贩假证者和接转生意、喷写张贴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侦破、抓捕和刑事处罚;负责捣毁制假窝点和“牛皮癣”整治工作的治安保障工作,及时处理好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对于阻碍和伤害执法人员的行为依法严励打击。
(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乱贴、乱画、乱涂写“牛皮癣”行为的单位及人个的依法查处;负责组织各城管执法大队对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公共设施“牛皮癣”的监控、执法管理及清除整治,配合公安部门捣毁制假窝点;负责全市社区和公共场所设置信息张贴栏的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呼死你”通讯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牛皮癣”通讯号码的调查、取证,统计工作等。
(三)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负责对制造“牛皮癣”的有证经营户实施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协助公安城管部门捣毁制假窝点。
(四)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对制假证等违法人员通讯工具的停机、限制呼入、限制“呼叫转移”等工作的指导、督办及相关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督促电信设施“牛皮癣”清除等工作。
(五)市园林局:负责清除公园、街头小游园、树木、绿化带“牛皮癣”督促工作。
(六)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清除桥梁、隧道、公交车站、燃气设施、排水设施等建、构筑物上“牛皮癣”的督促工作。
(七)市房产局:负责清除管辖范围内建筑物立面、设施“牛皮癣”的督促工作。
(八)市交通局:负责清除车站、码头等管辖范围内的“牛皮癣”的督促工作。
(九)各城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单位、小街小巷、居民区“牛皮癣”的清除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街道办、居委会的整治“牛皮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对“牛皮癣”整治清除不到位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取消评比文明先进单位和文明小区的评选资格。
(十)电信、移动、联通、网通等通讯部门要配合此次整治行动,依法对制造城市“牛皮癣”不法人员的通讯工具给予停机、停话处理。
(十一)新闻媒体部门负责“牛皮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典型事例,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抓好五个结合
“牛皮癣”整治工作要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
(一)要与整治假冒伪劣行为结合起来;
(二)要与整治油烟扰民行为结合起来;
(三)要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
(四)要与整治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结合起来;
(五)要与整治户外广告结合起来。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7月12日至7月20日)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其它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市民及社会各界宣传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造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二)突击清理整治阶段(2006年7月20日至8月30日)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整治和清除工作。启动“呼死你”系统,对制造“牛皮癣”者进行通讯干扰。以城区为单位,开展万人清洗大行动,发动志愿者参与大清洗、大整治活动。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阶段(2006年9月1日以后)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所取得的经验,查找不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双创”办将组织验收,对未按责任分工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同时为防止“牛皮癣”现象死灰复燃,在“牛皮癣”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新出现的“牛皮癣”现象,相关部门要加大整治和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从而使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控制。
七、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高度,充分认识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领导,措施到位。各责任单位务必对“牛皮癣”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的工作专班,根据责任划分制订详细工作措施和方案,认真落实。为确保此次活动卓有成效开展,各参与单位和部门要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此次整治活动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办,确保实效。市、区“双创”办要认真抓好督办工作,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快的单位按照“双创”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监督作用,对反面典型进行及时曝光。
(四)积极创建,实施奖惩。各城区(开发区)和各单位要动员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整治“牛皮癣”活动,全面开展创建无“癣”社区、无“癣”学校、无“癣”单位等活动,对在整治“牛皮癣”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提供和举报制“癣”窝点及人员线索,对打击取缔制“癣”活动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制“癣”和制、贩假证等违法人员要依法严惩,从重打击。
附:黄石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黄石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董尚荣(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夏祖乔(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焱林(市建管委主任)
吴远景(市“双创”办副主任)
刘昌猛(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由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开发区、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政公用局、黄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信息产业局分管领导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