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科函〔2007〕10号
市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湖北省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文件(鄂注结秘[2007]3号)精神,省注册办将于2007年11月办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手续。有关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申报时间等请上建管委网站查询。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于2007年11月24日前交建管委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附件:《关于办理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