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建管委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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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管发〔2009〕25号


委属三局、三办:
  《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市建管委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查、集中检查的方法,对委三局、三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地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依据,切实将市纪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四大体系”工作目标和市建管委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落实到实处,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检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和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考核工作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主任程焱林同志担任,委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委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勘察设计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监察室,负责检查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检查考核的对象范围
  三局、三办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
  四、检查考核的内容
  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工作,一并部署,同时进行。
  1.党委(党总支、支部)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党委(党总支、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2.党委(党总支、支部)充分发挥重要作用,把担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既认真完成上级纪检部门的任务,抓好本级机关的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3.纪检机构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实施分类指导,组织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协助本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完成市建管委《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责任分解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的情况;
  4.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党风廉政防范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情况;
  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开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
  6.年度源头治腐、纠风治乱,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情况;
  7.贯彻民主集中制,在重要干部选拔、重大问题决策、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问题上坚持按制度办事情况;
  8.开展“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
  9.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
  10.严格党内监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公车私驾清理、公款出国(境)旅游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清理情况;
  11.扩内需、促双迎,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
  12.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情况;
  13.认真落实《保密责任制》工作细则情况。
  五、检查考核的时间、步骤、程序和方法
  检查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述职与述廉、座谈与评议、检查与其他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检查考核的时间和步骤
  检查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2月中旬)。各单位按照本次检查的要求先行自查。自查阶段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总结回顾今年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和预防体系建设的情况,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对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材料,述职述廉材料以述廉为主。各单位自查材料及时上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委纪检监察室)。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阶段(12月下旬)。检查考核组对被检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和测评,并对被检单位存在的明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汇总阶段(2010年元月)。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写出总结报告。
  (二)检查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1.进行公示。检查考核的前3天,被检单位党政班子成员,要将个人述职述廉材料,在本单位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干部和职工的监督。
  2.述职述廉。被检单位要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由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述职述廉;班子其它成员只进行书面述职述廉,其书面述职述廉材料由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汇总,连同班子正职个人述职述廉材料上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民主测评。根据检查考核内容对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测评,被检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测评。有二级单位的,还应同时组织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测评。
  4.组织谈话。检查组分别找被检单位部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群众以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3人。
  5.查阅资料。重点查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资料,即:各种会议纪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资料,制度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记录、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等。
  6.反馈意见。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汇总情况,形成对被检查单位的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由带队的领导向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
  (三)检查考核的评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领导班子考核情况占总分的50%;民主测评占总分的30%;动态工作20%;由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量化打分,动态工作情况分由委纪检监察室根据平时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结果量化打分,然后再计入总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年度内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管辖范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恶性事件以及市纪委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虽未受党纪政纪处理,但责任制工作不落实,年度反腐败工作进展不大、单位歪风邪气盛行、群众反映强烈、受到上级多次批评的,也不得评为“较好”以上档次。
  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情况,考核档次划分为“好”(95分以上)、“较好”(85—94分)、“一般”(75—84分)、“差”(74分以下)
  六、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结果计入年终量质化目标综合考核总分,并与奖惩挂钩。
  2.检查考核情况向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汇报,并报委党组同意后通报全委。
  七、检查考核的要求
  1.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既要充分地、恰如其分地肯定成绩,又要注意发现和如实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组人员对检查中涉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问题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要按程序向上报告,并要严格保密。
  3.检查组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各检查组于今年12月30日前将考核的汇报材料、初步结果(得分情况)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被检单位名单;
  2、2009年度黄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内容;
  3、2009年度市建管委系统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民主评议表。

 

附件1:

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被检
单  位  名  单
(共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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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市政公用局
  市散装办
  市墙改办
  市装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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