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http://www.hsjgw.gov.cn2010-7-29】【打 印发布人:pf浏览次数:865

黄建办〔2010〕28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工程整冶的通知》(黄卫发〔2010〕213号)要求,我委在进行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对全市100个建筑工地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100个在建项目,其中博雅丽都花园住宅楼、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西塞电厂、西塞山区警苑小区、东贝A、B栋住宅楼等5个项目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余项目全部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的不足10%,建筑工地食堂卫生条件差,检查情况极不乐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建工程工地普遍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环境比较差,没有定期做到食堂清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其他有害昆虫的防护措施,没有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从业人员不懂得如何做好食堂、餐具的消毒工作;食品的加工制作,原料的采购使用没有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也没有冷藏设施;而且所用的原料基本没有来源票据证明,食堂食品卫生未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
  三、整改措施
  1. 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食堂食品的安全隐患。责任要落实到人,每个工地食堂要有专人负责卫生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挂牌上岗。
  2. 工地食堂硬件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基本要求,凡硬件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工地食堂整改期限一个月,确保到八月底达到整洁、干净、防鼠、防蚊虫等要求,切实预防食物中毒,确保饮食安全。
  3. 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各级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消除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原料、采购、加工、使用卫生安全,对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主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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