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发〔2006〕15号
关于蒋盛淼同志享受待遇的通知
委直属局、办、站(馆)、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引进研究生到市直机关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考核,建管委党组研究同意: 蒋盛淼同志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