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燃气字[2008]016号
市管道煤气公司、市煤气公司、中油城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的精神,按照市建管委、市政公用局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办结合我市燃气设施外观安全实际情况,针对今年3月22日我市黄思湾社会闲杂人员将人工煤气管道当成废旧的自来水管进行切割,造成燃气泄漏着火事故,于4月12日对全市管道燃气经营供气单位发出《关于加强管理搞好燃气设施外观维护工作的通知》(黄燃气字[2008]010号),要求全市各管道燃气相关经营供气单位从四月中旬起开展燃气设施外观排查清理安全维护工作,并对燃气门站(储配站)以外的燃气设施外观清理排查安全维护工作主要内容作了安排部署。7月8日至7月18日,我办对城区各单位燃气设施外观排查清理安全维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这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燃气设施外观排查清理安全维护的情况
我市城区现有市管道煤气公司、市煤气公司、中油城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管道燃气供气单位,燃气门站(储配站)以外的管网长度260公里,经检查,截止2008年7月8日,各单位已排查清理安全维护调压站房(瓶组气化站房)、户外调压器(含区域性调压器、工业用户调压箱、商服用户调压箱、居民用户楼栋调压箱)、户外燃气表箱(人工煤气表箱、液化气表箱)、阀井、凝水缸井等设施外观1357处;架空的燃气管道、庭院立管外观涂色标6349处;设置标识桩(砖)、警示标志(标识)、喷涂警示语2454处;近三个月的燃气设施外观排查清理安全维护已初见成效。架空的燃气管道、庭院立管与自来水管等其它管道已有明显区别;燃气设施外观维护工作的内容,已纳入到各单位燃气日常巡查工作职责范围;并已作为巡查工作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检查,我办认为各单位在开展的燃气设施外观排查清理安全维护中,虽然已做大量工作,但还不够深入扎实,有的单位庭院小区的立管或楼栋调压箱、表箱等燃气设施没有按规定进行涂黄色防腐识别漆、色标或设置警示标志、标识、警示语、报修电话等;有的单位对埋设在人行道、庭院、绿化地下面的燃气管道上方原设置的警示标志桩(砖)现已损坏或丢失,至今还未重新埋设。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办已对相关单位下达了《黄石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意见通知书》。主要问题如下:
(一)市管道煤气公司
1、部分调压箱、燃气表箱外观未按规定喷涂单位名称和抢修电话。
2、少部分燃气表箱锈蚀严重或表箱的门已损坏。
3、下陆地区部分立管着色质量差。
4、有的立管着色后未喷“人工煤气管道”警示语。
5、管道标志桩未标明燃气管线方向箭头和桩号。
(二)市煤气公司
1、小区调压箱上未喷制醒目的单位名称、抢修电话。
2、小区内没有设置警示宣传牌。
3、小区部分表箱锈蚀严重或门锁已坏关不上。
4、户外表箱未喷制醒目的单位名称、抢修电话、警示标识。
5、立管着色未喷“液化气管道”警示语。
(三)黄石中油城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立管着色后未喷“天然气管道”警示语。
2、山水明城小区内部分停车坪旁立管未做管道防撞墩。
3、福星彩铝厂内调压箱设置不当,与建筑物水平净距不够,邻旁盐酸罐未迁移影响安全。
4、原埋设在人行道、庭院、绿化地下面的天然气管道上方警示标志桩(砖)损坏、丢失数处,未按规定重新埋设。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根据我办下达的《黄石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意见通知书》和本通报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搞好整改,进一步扎实做好燃气设施外观安全维护工作。
2、在举世盛事北京奥运会到来之际,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燃气设施安全维护工作,加强对燃气门站(储配站)以外的燃气设施和管网的巡查工作,切实做好燃气突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搞好燃气设施安全维护,搞好燃气安全供气,确保奥运期间一方平安稳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