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创指办〔2009〕6号
黄石港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对迎宾大道景观进行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现将《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望有关城区、开发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建国建市六十周年,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黄石迎宾窗口,市“四城同创”工作指挥部决定对迎宾大道进行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迎接建国建市60周年工作总体要求,以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着力营造迎宾大道路畅、街美、景优的城市景观,使其成为一条融商务、物流、居住、观赏功能为一体的具有黄石特色的城市迎宾景观大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水平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增加亮点与突破难点相结合、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与整治环境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道路、绿化节点及主要建筑物的景观打造,增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整体感、层次感和立体感。
(四)坚持市场化原则,实现美化亮化工程与商业广告招牌的有机结合。
三、整治内容及要求
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包括两侧临街主要建筑立面刷新、拆墙透绿、景墙建设、广告整治、道路绿化带及建构筑物立面夜景灯光亮化、绿化节点建设、违章建筑拆除、路面刷黑、人行道改造及乱停乱放整治等内容。
(一)沿街建筑物立面景观整治。沿街建筑物作为此次立面景观整治的重要内容,实施“穿衣戴帽”改造,拆除破墙烂壁,全面清洗和维修,粉饰建筑物立面,确保干净整洁,无破损、污迹。对空调室外机等附着在建筑物立面的设施要规范设置,确保牢固、整齐和美观。
(二)沿街临时设施整治。对道路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临时设施及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如擅自将围墙改造成临街门面);对占用人行道停放大型工程机械、堆放杂物等现象进行清理。
(三)户外广告招牌整治。重新规划和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广告。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废弃、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同一地段相连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成组设置,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维护良好;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对建筑物立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高度和宽度不得超出建筑物立面墙体。
(四)绿化带建设及人行道改造更新。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包括人行道绿化、分车道绿化和绿化节点分布有序,提档升级,同时对路面进行黑化,对破损人行道进行全面铺装翻新,确保地面绿化、硬化合格达标。
(五)灯光亮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方式,对沿街绿化带、绿化节点、建构筑物等进行亮化包装,努力形成点线结合交相辉映的迎宾大道夜间亮化景观。
四、责任分工
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市区结合、条块结合,政府部门与社会结合,各司其责。
(一)市“四城同创”办及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指挥部负责整治总体方案制订及总体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景观整治的指挥协调、指导、督办、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二)开发区、黄石港区分别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安排。其中,黄石港区负责迎宾大道北侧洋浦路至黄石大道段,其余部门由开发区负责。
(三)市规划局负责全线总体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实施指导并依照规划要求进行管控。
(四)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秩序整治、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的规范、占道行为的清理和违章建筑的拆除等组织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督办、考核工作。
(五)市市政公用局负责道路建设、人行道铺装的指导及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六)市园林局负责绿化景观建设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
(七)市大桥局负责街心绿化工程及相关亮化工程建设。
(八)市交通局负责全线道路的刷黑、人行道铺装及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
(九)市亮化办负责整体亮化的规划设计及总体工作方案的制订,临街门面、楼宇的亮化工作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开发区和黄石港区负责落实。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线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的设置、交通秩序的管理,对车辆乱停乱靠、违规行驶及货运车辆滴漏、抛洒、车轮带泥等现象的整治。同时对整治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十一)黄石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迎宾大道用电规划、景观灯饰的集中控制工作,负责沿线路灯的更新维修,杆线清移及协助做好绿化带亮化电源的提供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规划设计阶段。5月20日—6月10日开发区、黄石港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对迎宾大道临街房屋产权单位以及整治工作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地调查摸底,并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内容和标准,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完成相关的规划设计,排出时间表。
(二)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9月20日开发区、黄石港区及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的整治责任分工实施全面的整治,并按亮化设计方案实施楼体亮化。
(三)检查验收及整改阶段。9月20日前后由市“四城同创”办公室及整治指挥部对照本方案所确定的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对未达标的限期10天内整改达标,确保迎宾大道在今年国庆节前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国60周年到来。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迎宾大道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四城同创”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决定成立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赵重迎
副指挥长:程焱林、吴远景、吴文敏、黄 河
成 员:时 刚、赵 建、吕 勇、黄荆国、谢旭松、倪文明、谭 杰、陈 浩
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由市“四城同创”办、开发区、黄石港区、市大桥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抽调一人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大桥局。黄石港区、开发区各自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花湖街办、黄石港街办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好辖区范围内综合整治的组织落实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明确领导,组建专班,制订方案,完成各自的整治任务。
(二)统一思想认识。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城市创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区、黄石港区、各责任部门和相关产权单位的领导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对该路临街立面景观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困难,精心设计,要把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当作迎接建国60周年的献礼工程,必须于9月20日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整治任务。
(三)明确责任主体。开发区、黄石港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产权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方案,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并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证整治到位。按照“产权单位总负责”的原则,凡产权明确的建筑,立面整治由产权单位负责修饰;属房产部门的房屋,由房产局负责修饰;属房改房的,由原产权单位及住户共同负责修饰;对单位房屋产权分散到户的,由原产权单位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开发区、黄石港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发动辖区企事业单位、相关团体、学校、个体经营者及社区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迎宾大道城市景观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大力营造“爱我黄石,靓我家园”氛围,对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进行及时报道,弘扬先进;对不作为和缓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除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外,还将严格按照“四城同创”工作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