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办〔2008〕24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黄石市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6月23日—6月30日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情况;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查“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黄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现场标准》情况,重点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5、责任主体各方履行安全职责情况,重点查项目安全机构和现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是在各企业自查和第一阶段百日督查的基础上,组成三个检小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工程实体安全,结合查看安全内业资料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
第一组:负责团城山区、老下陆在建工程
组 长:余燕
成 员:杨策华、王立元、佟炳亮、胡继文
第二组:负责西塞山区、铁山区、新下陆在建工程
组 长:阮洪全
成 员:曹文斌、周佑兴、李护民、张斌
第三组:负责黄石港区、花湖开发区在建工程
组 长:刘一民
成 员:喻韶州、乐慎义、金虎、方立坤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各企业要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负责督促整改隐患。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将列为市、县级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和项目负责人,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并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反面典型予以暴光。
4、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自行组织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隐患整改情况于7月5日前报市建管委安全站。我委将在月底对大冶、阳新两地建筑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第二次督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