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办〔2008〕2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者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勇于进取,扎实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圆满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工作优秀、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市建管委决定评选表彰2007年度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市散装水泥生产企业及工作人员,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作人员,全市应用商品混凝土的施工企业及企业工作人员,其他从事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集体及个人。
(二)表彰名额: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8个(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全市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此次不列入先进集体表彰行列。
1、散装水泥生产企业: 完成省(市)下达的散装水泥供应计划;散装水泥比率达到39%以上;执行国家政策,及时上交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按时上报散装水泥统计报表;积极做好散装水泥宣传报导工作。
2、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施工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年散装水泥用量达2000吨以上;散装水泥使用率达60%以上。
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禁现”的政策法规;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10万立方米以上;热情周到为用户服务,企业信誉良好;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积极做好市散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模范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热爱散装水泥事业,积极宣传、关心、支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从事散装水泥工作成绩显著;团结同志,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散装水泥和“禁现”工作任务。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先进集体评选方法
散装水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进行。推荐的先进集体要有一定的代表性,要更多地推荐散装水泥工作的一线工作集体。上报备选的先进集体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建管委核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方法
散装水泥工作的先进个人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散装水泥办初审,市建管委核定。企业先进个人或其他从事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先进个人,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名,并与相关单位商定后,报市建管委核定。
(三)评选工作有关要求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加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08年元月30日前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附件:2007年度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元月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先进集体
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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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项目及
名额分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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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 |
3 |
6 |
先进集体指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生产和应用企业;先进人个须含大冶市散办工作人员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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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 |
1 |
3 |
先进集体指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生产和应用企业;先进人个须含阳新县散办工作人员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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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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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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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区
(开发区) |
6 |
16 |
先进集体:散装水泥生产企业3个,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1个、使用企业2个。
先进个人:散装水泥生产企业5名,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3名,其他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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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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