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L (the browser should render some flash content, not this).
首 页政策法规勘察设计建筑业村镇建设招投标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城管综合执法商品砼散装水泥墙体革新装饰装修城建档案党建人事
www.hsjgw.gov.cn 发布时间:2007-11-22 发布人:pf 浏览次数:1130

关于开展我市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黄建管文〔2007〕13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关天开展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7]272号)和《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鄂建[2007]80号)等规定,现就我市开展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取得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称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一家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并与聘用执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另行安排)。
  二、申报程序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由个人提出申请,企业集中申报,经市建管委受理、审查、汇总后上报省建设厅。其中大冶市、阳新县所属企业由大冶市、阳新县建设局受理审查后报市建管委建筑业科,市区所属企业直接报市建管委建筑业科。
  三、申报方式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录湖北工程建设网(网址:gcjs.hbsjst.gov.cn)进行填报。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安排,本次注册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企业申报阶段:
  一级建造师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
  二级建造师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1月10日。
  本阶段由企业通知有关人员申报并按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上报。大冶市、阳新县建设局在此时间内完成书面审查工作并上报市建管委。逾期封网将无法上报。
  (二) 市建管委审核汇总阶段:
  一级建造师2007年12月16日至2008年1月1日。
  二级建造师2008年1月11日至2008年1月31日。
  (三)省建设厅评审阶段:由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上报和审批阶段:一级建造师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建造师由省建设厅审批。
  (五)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阶段:根据审批公告制作和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间为2008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五、其它
  (一)本次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贯,认真把好受理、审查、汇总关,按时报送本地本企业的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确保本次建造师注册工作顺利完成。详细情况见湖北省建设厅鄂建文[2007]272号文《关于开展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和鄂建[2007]80号文《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请登录黄石市建管委网站(网址:http://www.hsjgw.gov.cn)“建造师”专版查询。
     (二)另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相关会议精神,由于目前具备建造师资格人数与建筑业企业需求人数有一定差距,建设部拟对建筑业企业的原一、二级项目经理,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实行临时建造师;注册过渡期为五年,具体注册办法待建设部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请各建筑业企业据此作好统筹安排。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