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上报
http://www.hsjgw.gov.cn200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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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初审(服务)机构: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招标办
初审(服务)主体: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初审(服务)范围:
1、新申报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2、资格需要升级的招标代理机构
初审(服务)收费:不收费
初审(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