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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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2010〕52号

各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工作质量,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黄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审专家库的程序:
  (一)各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慎重推荐专家人选,填报《黄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二)市建委建筑业科审核汇总专家资料后报委领导审批。
        (三)将审批通过的专家库人员名单归档建库。
  二、资质评审专家候选人的条件:
  (一)熟悉国家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从事建筑业资质管理工作三年或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扎实的建筑业资质管理或建筑业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在资质管理或企业管理工作岗位上的业绩突出。
  (三)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能够保证按时接受资质评审工作任务。
  三、资质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一)市建委统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资质评审管理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的工作状况适时更新专家库组成人员;组织专家评审时,根据待评企业的数量、所在地区和专业分布情况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资质评审专家组,通知专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质评审工作。
  (二)专家库实行封闭管理。各县(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不应将专家成员名单对外公布,专家参加资质评审工作的消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三)参加资质评审的专家,应保守国家秘密,保证被审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漏;在参加评审工作期间,不得与被评审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生任何联系;不接受与资质评审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得接受贿赂;不得以资质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市建委组织的资质评审等相关工作以外的任务活动。否则,将取消专家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将推荐候选人员连同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报市建委建筑业科。
  联系人:吕宁远        联系电话:0714-6269112 6258096

    
  附件:黄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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