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2008〕46号
委属各局、办、站、馆、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在窗口部门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建管委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市建管委窗口行政审批(服务)
“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精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在窗口部门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实施方案》(黄行政中心发〔2008〕3号)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管委窗口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行政许可法》“公平、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改革和完善我委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树立“服务老百姓,方便纳税人”、“宁可麻烦自己百次,不可麻烦群众一次”的工作理念,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主要内容
“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概括起来就是“一科对外,协调相关,全程监督,限时办结”。
“两集中”是指本部门将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室相对集中;该科室原则上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两到位”是指本部门所有审批(服务)项目进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集中服务的科室授权到位。
“全程代办”是指集中服务科室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代表本部门受理所有的审批(服务)事项。
三、部门授权范围
委建筑业科负责总协调委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行“一个科室对外”,委系统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必须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
(一)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组成人员
窗口行政审批(服务)总协调工作由委副主任张路元同志负责,“一科对外”的科室组成人员有:熊福定、吕宁远、徐刚、余旭、王燕霞,其中余旭、王燕霞同志派驻中心窗口工作。
(二)窗口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工作职责
建筑业科负责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代表本委行使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收发权和组织协调督办权,对需送回单位审批的项目,负责全程代办。
1、负责制定完善窗口运行、管理、服务制度。
2、负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代表本部门受理所有的审批(服务)事项,发放办结文书和有关证照。
3、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后,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按时办结。
4、负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收取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费用,并进入财政专户。
5、组织重大建设项目“三段式”联合审批工作。
(三)授权窗口受理并全程跟踪代办的审批(服务)项目范围
1、建筑企业资质初审上报;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上报;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上报;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初审上报;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初审上报;
6、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8、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9、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10、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
11、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1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13、建筑市场准入备案;
14、核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是我市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更好地服务我市“三件大事”的内在要求。委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委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委建筑业科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及时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凡新调整进入中心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参加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要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工作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单位窗口“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造成办事群众“两头跑”等问题。
(三)集中受理,全权代办。各二级单位和科室要全力配合委行政服务窗口工作,按各部门审批(服务)项目流程的程序和承诺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有关审批(服务)项目,办件按时反馈窗口。
(四)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委纪检监察室、法规科办公室要加大窗口工作考核力度,定期检查中心窗口全程代办制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委属协办单位工作支持力度的跟踪监督,及时通报情况。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干部责任。
附件: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单位“两集中两到位全程代办制”工作考核验收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