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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sjgw.gov.cn 发布时间:2008-5-29 发布人:pf 浏览次数:261

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建管〔2008〕50号


委属各局、办、站、馆、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行政处罚权滥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督促建管委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建管委系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通过科学细化行政处罚幅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标准、加强自由裁量权监督、建立长效保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行政处罚权滥用,预防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执法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权法定、尊重原法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在本系统依法具有的行政处罚项目种类范围内进行,不得借细化处罚标准之机自行规定新的违法行为、设定新的行政处罚权限,也不得擅自改变原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
  (二)科学合理、民主公开原则。各单位和部门在制定标准时要根据各种违法行为自身特点,按违法行为轻重划分不同档次、对应制定不同处罚幅度。确保制定的细化标准合法、合理、罚过相当、符合实际,既便于操作,又为广大行政相对人所接受。
  (三)整章建制、力求实效原则。在标准制订完毕后,要进行汇总和编撰,并制订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实际效果。
  二、适用范围
  (一)委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
  (二)委机关各执法科室。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管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焱林;成员:张路元、容清、吴远景、左名幸、安建华、柯贤文、谢旭松、倪文明、周建国、郑华锋、喻茂炎、张爱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守丽任办公室主任,刘合明、周喜波、熊福定、肖惠萍、蒋盛淼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建管委系统建立起一整套合法、细致、完备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执行,坚决遏制行政处罚权滥用和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在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执法实践,分析各类违法行为不同程度的不同特点,对每类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项目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细化的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二)通过汇总、整理、编撰,形成本系统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通过学习培训,使每名执法人员都能掌握自身负责执法项目的细化处罚标准,并完善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施行。
  五、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采取全面推进、分步进行,统一行动、相互协调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施行:
  (一)动员准备。召开市建管委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下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二)梳理行政处罚权。在过去行政执法项目梳理的基础上,列出本单位和部门所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将每个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每个违法行为为算一项的标准列出所有行政处罚项目。
  (三)制订细化处罚标准。按照清理出的行政处罚项目,逐个制订细化的处罚标准。每项处罚的细化标准要包括“免除行政处罚的条件或标准”、“减轻(在规定的幅度之下)行政处罚的条件或标准”、“在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标准”三个部分。“免除行政处罚的条件或标准”和“减轻(在规定的幅度之下)行政处罚的条件或标准”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原则规定结合该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社会危害性及认错态度等因素制订出具体的标准;“在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标准”要考虑本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违法情节、违法次数和数额、社会危害性及认错态度等因素,在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分若干档次制订出细化的标准。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以上处罚种类的,要按处罚种类的不同分别制订标准。
  (四)委法规科审查。各执法单位和部门制订细化处罚标准后,将纸制版和电子版于六月二十日前报委法规科。委法规科将对细化处罚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细化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改进意见。
  (五)向社会公开处罚标准。委法规科审查通过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将细化处罚标准通过建管委网站向社会公示,最迟在六月底之前完成审查工作。各执法单位和部门单位还要按照各自特点,在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有计划地宣传公开本单位细化的处罚标准。
  (六)建立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制度体系。为使细化的处罚标准能够准确适用,各单位和部门还要根据各自特点制订或改进配套的制度,如公示制、承诺制、首犯不罚制、重大裁量事项集体会办制、法制审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还要明确适用细化标准的程序和权限,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和责任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切实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目前文明执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来抓,作为基础性工作和全局性工作来抓,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单位和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要发扬科学民主,保证工作质量。在制订标准过程中,要充分总结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好做法、好经验,每种违法行为要科学划分为不同档次。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有关法律专家和广大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采取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制订的标准要和首犯不罚制度结合起来,将首犯不罚的具体条件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标准明确下来。
  (三)要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一项法制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和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也不得借机乱设处罚权限。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把该项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年度评议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