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煤气燃烧器具不符安全要求禁止改装的通知

http://www.hsjgw.gov.cn2009-12-21】【打 印发布人:pf浏览次数:902

市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我市人工煤气转换天然气的各项工作已开始实施,为了搞好本次转换工作,加强燃气器具改装、维修、安装的安全管理,保证灶具、热水器改装质量安全合格,确保居民用户的使用安全。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国标《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的规则》、《家用燃气灶具》的规定及借鉴外地人工煤气燃气器具改装经验的要求,现对人工煤气燃烧器具存在下列情况禁止改装的规定通知如下:
  1、家用人工煤气灶具从售出当日起超过8年的;
  2、家用人工煤气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从售出当日起超过6年或超过生产商明示使用年限的其它家用人工煤气热水器;
  3、无法确认人工煤气器具具体销售日期或虽未超过使用期限的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人工煤气灶具。
  4、玻璃钢等易破碎灶面的灶具、改装后可能带安全隐患的;
  5、不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的人工煤气灶具、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或者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人工煤气器具;
  6、无法组织改装的进口燃气灶具;
  7、无厂名、无厂址、无品牌标识及无法组织燃气器具置换改装零配件的;
  8、燃气器具生产商已停产且零配件不具备通用性的;
  9、燃烧工况严重恶化,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的;
  10、漏水、漏气、漏电的;
  11、严重变形或零配件严重锈蚀的;
  12、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损或火焰外溢的;
  以上规定,望各相关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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