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改委依据《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初审考核。
由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谈华初、省发改委环资处副处长刘宏等多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评审组听取了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倪文明有关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情况,观看了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对《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考核指标和鼓励性指标四部分,通过查阅资料、询问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审核。考核组一致认为黄石已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考评要求。
市建委主任张远望、市发改委副主任喻朝阳、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倪文明等领导出席了当天的考核通报会。考核组结合检查结果,向我市反馈检验考核结果。考核专家组认为:我市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基础扎实,切实抓好了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基础管理,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城市水环境整治步伐,基本完成了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程,进一步降低城市供水漏失率;自建供水设施管理基本到位,城市公共用水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和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应用工作。黄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申报资料完整,数据可靠,基础管理和定量指标考核得分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
考核组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节水技改投入,积极开展中水利用、污水处理回用和污泥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推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创造良好条件。
市建委主任张远望在通报会上表示,黄石将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着力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节水水平;继续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真正形成人人节约水、人人保护水的良好氛围;加大工业节水力度,调整用水结构,切实提高水的重复使用率;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依法管水进程,争取2010年创建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给黄石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