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办〔2009〕17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
2009年4月13至15日,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咸宁市通山县召开,会议总结分析了2008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快全省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进度,切实抓好整县整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与脱贫致富奔小康等试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村镇规划编制。根据2009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08年底前,全省所有乡集镇要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2010年底前,县、乡、镇(场)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编制任务。请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向市(县、区)政府请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今明两年的编制计划,按省建设厅要求于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目标。
二、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庄申报。今年全省拟启动2000个村村庄整治,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实行村庄整治必须成“线”成“片”。结合我市近两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请各地按106国道、大金线、铁贺线、主要风景旅游区周边和我市“凤庄”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等进行申报(大冶市可结合整市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工作计划申报)。
三、积极探索村镇建设新机制。省建设厅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村镇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请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拿出方案,主动向市(县、区)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探索在乡镇一级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
四、认真做好村庄规划调查摸底。请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村镇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要求,主动向市(县、区)政府请示,确定本辖区内应当编制的村庄名称和数量。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乡镇认真填写“黄石市村庄规划调查表1、表2”,于2009年5月10日前集中上报市建管委村镇建设科。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