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办〔2008〕8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
2008年3月22日13时20分,鄂州市福源江域蓝湾工地发生一起施工人货电梯吊篮坠落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疑为施工升降机质量问题所致。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全面检查建筑施工升降机的紧急通知》(鄂建安[2008]01号)要求,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停用武汉万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SS(R)80型施工升降机。武汉万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其它型号施工升降机待检查合格后再行使用。
二、其它厂家生产的施工升降机(含人货两用电梯)将作为本次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内容。凡三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检合格证)不全,未经检验合格和验收、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一律暂停使用,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各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全面检查安全装置的有效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用。凡未按本通知要求对达不到标准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应加强对本厂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销售服务报表。
五、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要尽快统计武汉万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SS(R)80型施工升降机数量及使用单位,于3月26日前报市安全站。市建管委将派出专门指导小组对阳新县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进行督导。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