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委党组关于救济慰问困难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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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管发〔2010〕1号

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体现党组织对系统内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经建管委党组研究,同意于春节前夕,在委系统开展困难党员救济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济慰问的范围、条件
  此次救济慰问的范围是委系统在职及离退休党员,条件是因长期患病治疗、癌症病人、大病手术、家庭收入低且负担重、突发性灾难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
  二、救济慰问的名额、标准
  各单位上报到委救济慰问的名额及标准为:单位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推荐名额不多于5名;党员人数在50——100名之间的,推荐名额不多于4名;党员人数在20——50名之间的,推荐名额不多于3名;党员人数在20名以下的,推荐名额不多于1名。救济慰问标准为每名困难党员500元,经费从建管委留存党费中支出。
符合救济条件的其余困难党员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组织慰问。
  三、困难党员救济的申报、慰问
  困难党员救济对象的产生,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各单位党组织在调查摸底和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和自行组织救济对象。
  上报委救济慰问的困难党员,经委党组审定同意后,在春节前安排时间由委领导和单位领导上门慰问(具体慰问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地做好困难党员的调查摸底和呈报工作。
请认真填写《建管委系统困难党员呈报汇总表》、《建管委系统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报建管委政工科。
  附:1、《建管委系统困难党员呈报汇总表》
       2、《建管委系统困难党员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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