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倡导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推动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了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依据《黄石市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经各单位申请,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37家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
今年的创建工作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创建意识不断提升。自05年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以来,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市政府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各单位创建热情不断高涨、创建意识不断提升,今年创建申报单位达37家,是近几年来创建申报最多的一年。
二是创建水平不断提高。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各创建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新建和改造单位(小区)绿化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绿地率指标规定,规划布局合理,植物配置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富有色彩和季相变化,实现多品种、多形式、多层次的绿化,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绿化养护管理大多数单位能够聘请专业或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养护管理,绿篱修剪整齐,树木长势旺盛,园林小品及设施维护良好,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不断得到加强。
三是创建资料不断规范。今年的创建工作是由推荐制改为申报制的第一年,各创建单位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创建申报材料不断规范。
检查考核组在检查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在被检查考核的37家创建申报单位中,涌现出了湖北富水水库管理局、阳新县现代城小区、中共黄石市委党校、黄石大桥两宜园小区等一批创建成效显著的园林式单位(小区)。
与此同时,今年的创建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少数创建单位绿地率偏低,创建特色不够、水平不高。部分老城区单位受立地条件限制,无绿化发展空间;极少数单位委托不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景观效果不佳;少数单位草坪量过大,乔木量过少,没有形成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复层结构,形成庭院(小区)特色。
二是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发展不够,绿视率不高。大多数单位围墙、护栏、墙面等没有进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几乎为零,造成多数单位庭院(小区)虽然绿地率较高,但绿视率不高。
三是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少数单位的绿化养护没有聘请专业人员,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多数小区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养护管理,绿化专业人员缺乏,养护管理水平不高。
针对上述情况,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求:
1.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小区),要继续发扬成绩,用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认真总结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建设经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工作做好示范。
2.阳新县要以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经验,并安排召开全县绿化工作现场会,利用先进典型引导县城园林绿化发展。
3.市环保局、市计生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华新二村小区、下陆康宁社区、下陆东塔小区、铁山冶矿路社区等单位(小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计划,在今冬植树季节(12月底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