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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sjgw.gov.cn 发布时间:2006-12-21 发布人:sunhw998 浏览次数:1378

市建管委主任程焱林同志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黄石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各城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7月3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从2006年9月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逐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确保“禁现”目标的实现。刚才,会议学习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两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等一下,董尚荣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就“禁现”和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立足全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不仅可以减少城市粉尘和噪音污染,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对推进“三城同创”、构建节约型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都必须高度统一思想,立足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是节约资源和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预拌混凝土是散装水泥发展的新途径。据测算,“禁现”后可使散装水泥使用率提高到60%以上,按每立方米使用0.3吨散装水泥计算,全市全年如使用80万立方预拌混凝土,仅从使用散装水泥计算,一年可节约木材7920立方米、电力172.8万度、煤炭1872吨、水28.8万立方米,创综合效益1080万元;另外可节约水泥10%-15%,节约砂石料10%,降低工程成本5%。由此可见,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可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节约大量水、电、煤等能源,缓解我国资源能源紧缺带来的巨大压力,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是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是保护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的需要。预拌混凝土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集中搅拌,从出厂到使用,都是通过专用设备运输。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大量的袋装水泥、砂石料等的装、运输、拆袋过程中引起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危害市民身体健康。据国家环保部门测定,因袋装而散落的水泥,约有20%在气流作用下进入大气层,仅此,全国每年约有480万吨水泥成为悬浮物污染环境,水泥扬尘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同时,用过的废旧塑编、复合水泥袋,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塑料资源,而且还造成了巨大的“白色污染”,遗害子孙后代;在施工现场搅拌水泥产生的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不仅可以提高散装水泥的使用率,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解决城市污染问题、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是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预拌混凝土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独立的试验室严格按照配合比,采用微机控制方式,通过电子计量完成,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且材料供应相对稳定,检测制度严格,尤其是使用了外加剂和活性掺和料生产的高强度混凝土,从根本上解决了现场搅拌混凝土容易造成的质量隐患,混凝土的强度及各项指标合格率可达99%以上,有效杜绝豆腐渣工程的源头。同时,发展预拌混凝土,可大大减少施工用工,把劳动者从十分繁重的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可提高劳动生产率3倍以上。可以说,大力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既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又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劳动生产力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以务实的精神、扎实的作风,认真落实《黄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切实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

         7月3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城区“禁现”工作,明确了我市“禁现”工作的主要目标: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人防工程等工程项目,从招投标开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在此之前开工的老项目不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但提倡使用预拌混凝土。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市各级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团结一致,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切实把“禁现”工作抓出实效。

         (一)解放思想观念,全力支持预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从我省各市、州“禁现”情况看,武汉市“禁现”起步较早,已有搅拌站80个,实际年产量近600万立方米。襄樊、荆门、鄂州等城市都建立了多个搅拌站,城区率先实施了“禁现”。我市原有3家小型混凝土搅拌站,不能适应我市“禁现”工作的需要。今年将新增3家中大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已有一家年设计能力100万立方米的生产企业正式投产,还有一家年产100万立方米的生产企业也将在9月份投入生产,完全可以满足城区建设工程需求。尽管如此,我市实施“禁现”还是存在一定的阻力,一方面是思想认识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及社会各方面受传统思想影响,没有认识到现场搅拌混凝土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以及对资源浪费,城市环境污染及破坏带来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是利益认识问题,预拌混凝土比现场搅拌价格相对要高一些,建设单位难以接受,没有考虑到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都是因为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和计算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支持预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

         (二)注重政策驱动,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经济杠杆作用。自1997年至今,国家、省、市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2005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依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和2004年七部局第5号令《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必须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我市结合实际,也相继出台了《黄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和《黄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形成了配套完善的法规体系,为发展预拌混凝土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我们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发展预拌混凝土。从9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同时,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对使用预拌混凝土应视同使用散装水泥,对使用散装水泥超过总量70%的建设单位,按规定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积极性。

      (三)严格审批把关,加大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执法监督力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加强“禁现”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预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要列入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范围,各职能部门要严把关口,杜绝现场搅拌。一是要严把图纸审查关。对于未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不予通过。二是要严把招投标关。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时,都必须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造价必须以预拌混凝土报价进行预算。三是要严把施工许可关。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先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黄石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或取得《现场搅拌核准通知书》,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四是要严把质量监督关。对发现应当使用而未使用预拌混凝土、违反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行为,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要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五是要严把竣工备案关。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备案时,除提供相关的竣工备案资料外,还应提供《预拌混凝土供销合同》和《预拌混凝土用量汇总表》或《现场搅拌核准通知书》,否则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六是要严把资质审查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或使用预拌混凝土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严格把关,从而达到“禁现”的预期目标。

         (四)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市场健康发展。建管委有关部门特别是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当公开办事程序,规范管理行为,有计划地组织专职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做好信息咨询和协调服务。对工程特种车辆在城区禁行路线上行驶、紧急工程和连续浇筑量较大的混凝土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要及时协调,尽量满足企业的需要。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遵守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公安交通等有关规定;加大技术革新力度,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生产,定期进行原材料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的各项性能检测,以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各生产企业要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各批量、各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并输送到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小批量的混凝土用户,维护正常的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促进预拌混凝土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服务到位”的要求。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禁现”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在全市迅速掀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高潮,市政府发了通告。全市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和产品生产企业要按照《通告》和《黄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黄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顺利开展。

         1、领导要重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实行“一把手”工程,层层抓“一把手”,层层“一把手”抓,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宣传要深入。发展预拌混凝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绝不是一蹴而就,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现”氛围。“禁现”工作主管单位要组织专班抓宣传、抓舆论、抓发动,深入宣传“禁现”工作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舆论宣传平台,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发现典型、追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落后。通过深入的宣传发动,努力在各城区打一场“禁现”运动的漂亮仗。

         3、责任要明确。在城市建设工程中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逐步发展预拌混凝土,是一项需要多部门配合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工作到家。

      4、督查要严格。对新开工程、政府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要层层把关,严格督办,建管委系统各职能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市散装办要积极争取环保、交通、公安、水利、城投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预拌混凝土的应用。

         同志们,“禁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摆在各级部门和企业面前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推动“禁现”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预拌混凝土事业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8月4日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