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2007〕21号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
市十一次党代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为今年“四大中心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黄办文〔2007〕12号“黄石市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和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委、政府确定的“黄石市新农村示范点”为重点,充分调动市、县各级建设领域的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依托乡镇政府和村级党组织,围绕“富裕、文明、和谐、秀美”这一总目标,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抓好今年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通过总结前二年的工作,我委就2007年度村镇规划建设的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重点,加大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力度
大冶市、阳新县建设和规划部门要把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视为科学发展观统领村镇建设工作的具体体现,要优先安排全市28个示范村庄的规划编制计划,今年4月底要前完成现状地形图测绘,5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6月份集中组织技术评审。在抓好示范点建设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以行政村所在地的中心村为村庄建设规划的扩大范围,列出今后三年的村庄规划编制总数,大冶不少于25个,阳新县不少于20个,通过村庄建设规划的科学编制,逐步探讨部分居住条件恶劣的自然村迁并的可能性,达到提高集中居住水平,发挥基础设施的最大效益,节约土地、节约资源,提高城镇化水平,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探索新途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要按照《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与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相结合,合理控制和节约使用村庄建设用地,
二、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实现“百镇千村”在我市的实施目标
今年要启动全省第二批20个村庄整治工作,同时要结合各地的市领导挂点村庄开展村庄整治工作,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使村庄整治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村庄整治要着力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以推行新型沼气应用和推广太阳能为突破,让农民得到实惠。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以村庄整治为主,反对大拆大建,反对负债建设,反对增加农民负担。
一是启动全省第二批20个示范村整治工作。列入2007年完成整治任务的20个示范村,基本达到《省建设厅关于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村庄整治技术导则》的基本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整治考核评价标准》,年终考核评价分数达到良好的不低于80%,圆满完成年度村庄整治任务。
二是巩固第一批村庄整治成果,要积极探索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方式,逐步建立村庄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重点镇对镇区周边的村庄要自行开展村庄整治规划工作,今年起在镇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村庄整治及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对承接镇区用地的发展、基础设施延伸等进行研究,进行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
三、加快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组织编制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进一步提升4个重点镇(陈贵镇参照省级重点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继续完善配套重点镇城镇基础设建设,着力提升重点镇的服务功能,打造县域经济发展副中心,有条件的县域中心镇也要加快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水平,发展产业经济,为农民就近转移提供创业和立业的有利条件。
按省建设厅鄂建文〔2007〕47号的要求,各县市要在今年的6月10日以前完成重点镇项目申报工作,其它乡镇向省厅争取的项目由各县市根据各地今年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申报,由我委统一向省建设厅进行申报项目。
四、加强农村建房质量的监督
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是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从关心农民安全、关注农村的高度提高对农村建房质量监管的认识,要逐步引导培训一支农村有经验、有技术的施工技术骨干,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技术人员,建立农村建房质量巡查制度,原则上应每季度分片巡查一次,我委将每年不少于一次组织重点检查。
五、作好农民建房标准图集推广,丰富村庄建筑造型
加强引导农民建房,对建筑的选型逐步实现一村一种风格,形成秩序井然的居住空间目标,目前,《湖北省农村住宅优秀设计方案》已发行,按省厅要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今年四月底前免费发至每个行政村,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建设部门要在农村新房的建设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农民群众对建筑功能使用、建筑风格样式、选用的意见,组织设计人员,尊重当地民俗民风,突出地方文化特点,研究新的农村住房建筑形式,逐步实现一村一种风格、样式、色彩基本统一协调、居住空间布局秩序井然的目标。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