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hsjgw.gov.cn2009-12-10】【打 印发布人:pf浏览次数:1137

黄供节办(2009)07号

各计划用水户:
  为搞好2010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用水计划继续按年下达,按月考核。用户按月分解计划并将回执于2010年元月10日前寄、送我办,我办将按回执填写的月计划量按月考核(双月抄表用户,请按双月抄表月份分解计划),凡未分解计划的单位,我办视为十二个月用水计划量平均分解予以考核。用水计划户还可在“黄石市建管委网站”上查询计划和分解2010年度月计划用水量,用户可直接登录www.hsjgw.gov.cn/water网站,在输入本单位六位数“单位编码”和“用户密码”后进入。“单位编码”可在我办邮寄给各单位的“黄石市计划用水户用水计划通知单”右上角看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单位编码”(英文字母大写)。
  二、用户因生产、生活需要增加用水量应申明理由,并填写《用水计划调整申请审批书》,节水办核实后按规定增加用水计划指标。
  三、各单位节约用水措施要做到“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包括节约用水配套设施的内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备未建成或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四、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均不得使用淘汰的用水器具。各单位对正在使用的淘汰的卫生器具,必须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
  五、工业用水应做到循环利用、重复利用、一水多用,大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六、加强用水管理,严禁跑、冒、滴、漏。节水办将不定期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检查。凡发现水箱、水管、公共龙头等用水设施长流水,长期无人管理,浪费严重,继续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单位应限期整改,否则,下减当年用水计划。望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采取措施,切实堵住跑、冒、滴、漏浪费水现象。
  七、为做好2009年城市节水统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企业(单位)节约用水统计年报表》加盖公章于2010年1月15日前寄(送)回我办。
  八、计划用水户对节水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有不清楚的,请与节水办联系和咨询。
  节水办地址:芜湖路56号    (武汉路小学隔壁)
  邮       编:435000
  联 系 电 话:6222929   6230070   6230104
  开发区、下陆区、铁山地区用户  联系电话:5327561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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