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市建管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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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管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局、办、站、馆、中心,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黄石市建管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黄石市建管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2008〕8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08〕10号)精神,结合我市建管委系统实际,现就今年全市建管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各级城市建设和管理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部门和行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为全面推进城乡建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以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重点评议内容为六查六看:
  (一)查组织领导,看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建立纠风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建设行业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查勤政为民,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为构建人民满意城建城管提供有力保障。
  (三)查政务公开,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推行和完善了建管委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更加科学、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推行了公示制、听证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行使程序,逐步实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全面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从严查处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上级提出的任务要求、作出的决定指示拖延不办的行为。
  (四)查依法行政,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清理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并方便群众查询;建立行政许可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程序;认真和落实制定本单位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建设厅下发的《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评价、激励和监督制度;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鄂建〔2008〕47号)的各项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和按程序办事,规范执检执收执罚行为;实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要求;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越权执法等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查处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查执政为民,看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订措施,改进工作;努力实现建筑市场、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行业的动态监管;建立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等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新村镇规划建设有新举措、新成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落实基层村建工作机构、人员;建立并完善了办事服务大厅或“窗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建设开通为民便民的服务设施,如网站、咨询投诉电话、市政110、领导信箱、筹建城建12319;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活动,坚持开展信访大接访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查严格管理,看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组织建设,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培养建立一支风清气正、服务为民、业务熟悉、团结务实的城乡建设和管理队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调查研究、民主决策、建设执法、行风作风考核、举报投诉处理、机关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不断提高建管系统工作执行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加强廉政建设,狠抓自身建设机制的建立健全,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二级评议内容、标准在部门和行业内保持相对一致,做到评上议下、评深议透。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
     一是全市各级建管系统主管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评议工作。二是建管系统各部门、单位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召开本部门、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四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五是在建管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步骤等,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通过互联网、举报信箱、信函等多种渠道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二级建管系统主管部门在服务对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阶层代表中聘请行风督查员。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集中评议阶段(8月份至11月10日)
  一是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二级建管系统主管部门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多方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分类梳理问题。二是市建管系统主管部门选派督导组分别对县(市、区)建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三是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9月底前,各县(市、区)建管系统主管部门分别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报市建管委,市建管委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报省建设厅。四是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建管系统主管部门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于10月8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建管委,市建管委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逐级上报省建设厅。五是在市纠风办的组织下,积极配合市行评组和督办组做好第三方面评估、集中评估、县(市)区评估工作。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一是大力开展整改活动,对自查自纠和集中评议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提出时限要求,年内不能整改的要作出说明。二是11月上旬,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一次便民为民服务的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章立制,以制度的形式、长效的办法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迎接市纠风办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市建管系统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黄石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同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同市委要求开展的“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再掀一轮发展新高潮”活动紧密结合,同创建“五型”机关、服务型科室活动紧密结合,与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活动紧密结合,与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建管主管部门要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精心选调精干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市建管委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程焱林同志任组长,委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三局三办”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容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协调组、宣传资料组和督办组。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建管主管部门都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市、县(含大冶市、各城区)建设主管部门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扎扎实实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管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这次行评最大的特点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议的唯一标准,因此,要突出抓好舆论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宣传效应,做好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宣传工作,及时报道评议工作动态,交流典型做法和经验;要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开辟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注重及时有效解决建设系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自查自纠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严守纪律,加强督办。全市各级建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次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干扰、影响评议活动;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建专门小组,加强委系统和全市建管委系统行评工作的检查督促,按阶段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从严奖惩,对拖了全市建管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后腿的市、县和城区建管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楚天杯”评选资格和年终“四城同创”及全市建设和管理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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