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黄建管〔2007〕87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鄂建〔2007〕79号文件精神,新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即将印发启用。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适用我市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启用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示范文本)由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共同监制,省工商局指定印刷企业,集中分批印刷,统一由省建设厅、省工商局集中,按需印刷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印刷和销售。对擅自翻印和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查处。
二、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当事人须统一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示范文本”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缴纳工本费,其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07-0203)自2008年1月1日起启用,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停止使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