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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sjgw.gov.cn 发布时间:2008-7-18 发布人:pf 浏览次数:98

广州市建委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9℃建筑工地应停工
 

  目前广州市已进入持续高温天气,为确保高温季节期间的施工安全,切实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广州市建委近日发出《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8]613号),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建筑工地防暑工作。
     广州市建委明确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止的,施工作业则不得超过2小时。
     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高温作业的安全检查,根据天气预报和当天的实际情况,严格检查各工地防高温措施落实情况,对违规施工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坚决制止。

--广东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