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令159号,建市[2007]241号、鄂建[2008]126号、黄建[2010]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黄石市聚鑫有色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经初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在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直接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月20日。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市杭州路23号
邮编:435000电话:0714-6267200、6269112
附:黄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黄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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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别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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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石市聚鑫有色制造有限公司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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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冶市兴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不同意:1、未提供机械设备发票;2、县级中级职称无效;3、于进民、熊定新、白辉煌等部分身份证疑假。 |